呂陶服罪

作者:桂萬榮
天理之在人心,固未嘗泯也。然呂公必能心誠論之,自是感發(fā)也
呂陶調銅梁令,民龐氏姊妹三人冒隱幼弟田。弟壯,訴官不得直,貧至傭奴于人,及是又訴。陶一問,三人服罪。弟泣拜,愿以田半作佛事以報。陶曉之曰:三姊皆汝同氣,方汝幼時,適為汝主之爾。不然亦為他人所欺。與其捐半供佛,曷若遺姊,復為兄弟,顧不美乎?弟又拜而聽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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